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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汽车保险别踏入“雷区”

1999-05-21 来源:生活时报 张忠义 我有话说

莫重复投保。就是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款,如某人为自己的车,先后在两个保险公司投了超过本车价格的二倍保险,幻想到时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双份赔偿,岂不知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当投保人多次投保后,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莫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如某司机的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岂不知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险。

莫保险不保全。一些人为节省一点钱,总想少投几份险,或者只保主险,没有保附加险等,岂不知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真遇到车辆出事后,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

注意按时续交保险费。

应认真审阅保险单证。自今年3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使用中国保监会统一监制的保险单证,原有的各保险公司印制的同类空白单证自1999年5月1日起停止使用。上海、北京、深圳将从6月实行,当您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应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当您投保时要选择到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避免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注意莫生“骗赔”伎俩。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制造出险事故,有的将除外责任伪造成除内责任,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有的还虚增保额、甚至有的内外勾结侵害保险等等,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在此告诫广大司机朋友,千万不要耍小“聪明”,到头来落个鸡飞蛋打,后悔可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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